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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新政征意见 本科学历有望“先落户后就业”

http://www.michr.com 2020年01月08日 16:29 作者:王海亮 来源:新京报

  1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悉,苏州有望实现本科学历直接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同时,大专学历落户,原来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拟放宽到6个月。

  这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中规定的,1月6日起,该通知(草案)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至1月17日。

  大专落户缴社保拟放宽至6个月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称,该草案的出台,是为了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进一步推动苏州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为苏州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草案新增了人才落户方式,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新落户方式。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这三类人员只要有来苏就业意愿,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以上规定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学历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同时,草案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对于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保的三类符合条件人员,不仅取消了原“缴纳社保”期限要求,还取消了原“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

  此外,草案规定,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此条款将原工作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放宽至6个月。

  “叠加机遇”挂钩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此次苏州就调整人才落户政策征求意见,充分说明了当前苏州对人才导入的优惠政策力度。尤其政策提到了“叠加机遇”的概念,使得苏州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等挂钩,具有积极意义。

  严跃进表示,此次草案对两类群体的落户政策有望明显放松。第一是本科以上学历,只要人事档案转入,就可办理落户,这使得本科以上学历人群在苏州落户基本没有了限制。第二是大专以上学历,缴纳社保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大专学历人才在苏州落户的压力也变小了。

  “类似政策能吸引更多人到苏州落户,使得苏州的未来人口数量增加,相关的购房需求释放。当然,因为苏州本身房源供应偏少,此时需警惕市场交易上升后的房价反弹等风险。” 

  严跃进强调,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需防范出现各类炒房现象。落户政策放松不直接代表购房政策放松,苏州后续仍将继续强调房住不炒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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